简 要 分 析
1—5月份,全市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增速在全省位次提升。但受营改增相关税收下降等因素影响,收入总量未达到序时进度目标。支出进度持续加快,重点和民生支出保障较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5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77.35亿元,增长9.9%。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7.4亿元,增长16.8%,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5.4%;上划省级收入0.58亿元,增长36.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7%。全口径税收完成59.06亿元,增长8.6%。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3.52亿元,增长8.8%。其中,上划中央四税24.15亿元,增长14.7%,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2.8%。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37亿元,为年预算的37.5%,低于时间进度4.2个百分点,增长11.6%,增收5.1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6.24亿元,为年预算的37.2%,低于时间进度4.5个百分点,增长7.7 %,增收1.1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9%;其中示范区完成3.92亿元,为年预算的35.8%,增长12.5%。四城区完成8.2亿元,为年预算的39.0%,低于时间进度2.7个百分点,增长25.5%,增收1.6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6%。六县市完成24.93亿元,为年预算的37.2%,低于时间进度4.5个百分点,增长10.1%,增收2.2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1.58亿元,为年预算的36.4%,低于时间进度5.3个百分点,增长10.5%,增收3.01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0%,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8.63亿元,增长5.2%,占税收收入的59.0%;小税种完成12.95亿元,增长19.2%,占税收收入的41.0%。非税收入完成17.79亿元,为年预算的39.5%,低于时间进度2.2个百分点,增长13.5%,增收2.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6.0%。
分部门情况:全市国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14.07亿元,增长2.0%(同口径调整后),增收0.28亿元,为年预算的37.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5%;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17.54亿元,增长18.5%(同口径调整后),增收2.74亿元,为年预算的35.4%,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5%;全市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17.76亿元,增长13.4%,增收2.1亿元,为年预算的39.4%,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0%。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77.56亿元,增长8.8%。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收入的3.6%,增速居全省第2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9.2%)高2.4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933.23亿元,增长8.1%,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7%。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4%,增速居全省第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8.8%)高1.7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69.1%)低5.1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9亿元,为年预算的45.1%,增长461.2%,增收11.4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13.24亿元,增长533.9%,增收11.15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5.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3.1%,超出时间进度1.4个百分点,增长15.7%,增支11.5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6.7%,低于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增长5.8%,增支1.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1%;其中示范区完成4.59亿元,增长23.1%。四城区完成11.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0.8%,低于时间进度0.9个百分点,增长21.2%,增支2.0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5%。六县市完成50.6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7.4%,超出时间进度5.7个百分点,增长19.6%,增支8.3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5%。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77.63亿元,增长17.9%。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8%;支出增速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7.4%)低1.7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8.2%,增长294.4%,增支9.7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12.07亿元,增长373.5%,增支9.52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快速增长、总量位次前移,但收入进度偏低,“双过半”压力很大。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9.37亿元,同比增长11.6%,增幅比上月(9.4%)提高2.2个百分点,比全年预算增幅(8%)高3.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9.2%)2.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2位;从总量排名来看,我市居全省第10位,较上月上升1个位次;从收入进度来看,我市收入进度只有37.5%,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进度(41.6%)4.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8位,与序时进度相差4.2个百分点,形成5.5亿收入缺口,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6月份财政收入任务十分艰巨,当月需完成16.5亿元,远高于前5个月每月9.9亿元的平均水平。
分级从收入进度看,6县5区加市直12个收入单位均未达到时间进度,最快的温县40.4%低于时间进度1.3个百分点;最慢的修武31.9%、博爱32.4%,还未达到4月底的时间进度(33.3%)。
(二)税收增幅小幅回升,小税种成为增收主力。1—5月,全市税收累计完成31.58亿元,同比增长10.5%,增幅比上月(7.2%)提高3.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5位,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8.8%)1.7个百分点,总量居全省第10位。
分税种看,主体税种累计完成18.63亿元,同比增长5.2%,增收0.92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累计完成7.31亿元,同比增长15.5%,增收0.98亿元;改征增值税累计完成3.89亿元,同比下降28.4%,减收1.54亿元,主要是受营改增减税等因素影响;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4.57亿元,同比增长33.0%,增收1.13亿元,主要是中旅银行今年累计实现地方级所得税0.93亿元,同比增长161%,增收0.57亿元,拉动全市所得税增长16.6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1.38亿元,同比增长49.8%,增收0.4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完成1.48亿元,同比下降6.8%,减收0.11亿元,主要是受改征增值税降幅较大影响。
小税种累计完成12.95亿元,同比增长19.2%,增幅比上月、去年同期分别提高3.1个和2.7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7位,总量居全省第12位,增收2.09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增长4.2个和6.6个百分点,成为财政收入增收主力。其中契税累计完成1.53亿元,同比增长94.1%,增收0.74亿元;土地增值税累计完成1.58亿元,同比增长33.7%,增收0.4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完成4.11亿元,同比增长10.4%,增收0.39亿元。
(三)工业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三产税收高速增长,建筑业税收大幅下降。一季度,全市GDP完成506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第二产业GDP占比为64.9%,第三产业GDP占比为31.9%。1—5月,第二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4亿元,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4.5%(其中工业占39.5%,建筑业占5%);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7.4亿元,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5.5%。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应逐步释放,煤炭、建材等原材料价格持续回升,带动全市工业税收平稳增长。1—5月,全市工业税收地方级(下同)累计完成12.4亿元,同比增长11.9%,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9.5%,与去年同期持平,较上月(40.6%)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实现税收1.14亿元,同比增长3.6%,拉动工业税收增长2.4个百分点;制造业实现税收10.1亿元,同比增长32.1%,拉动工业税收增长16.6个百分点,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实现税收1.43亿元,同比增长98.9%,拉动工业税收增长6.4个百分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税收1.69亿元,同比增长52.4%,拉动工业税收增长5.2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实现税收1.2亿元,同比下降39.5%,拉低工业税收增幅7个百分点。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因素(但不完全是这个因素)导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税收1亿元,同比增收3061万元;电力生产业实现税收3575万元,同比减收6112万元。从工业重点税源(全口径)来看,焦煤集团实现税收9396万元,同比增收2580万元;华润电力实现税收1406万元,同比减收4090万元,神华国能焦作电厂实现税收0元,同比减收3278万元,金冠电力实现税收903万元,同比减收1111万元,三家电厂合计减收8479万元;供电公司实现税收838万元,同比减收6838万元;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1.66亿元,同比增收1.38亿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1374万元,同比减收4309万元;风神轮胎实现税收1亿元,同比减收2740万元;昊华宇航实现税收5060万元,同比增收4677万元。
三产税收地方级(下同)累计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21.4%,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5.5%,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5.3个百分点。1—4月全市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0.9%,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2.9%;1—5月房地产业实现税收3.5亿元,同比增长11%,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11.2%,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拉动三产税收增长2.4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税收3.5亿元,同比增长30%,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11.3%,较上年同期上升1.6个百分点,拉动三产税收增长5.7个百分点,其中中旅银行实现地方级税收1.4亿元,同比增长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税收1.4亿元,同比增长140%,拉动三产税收增长5.7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税收2.4亿元,同比增长27.4%;交通运输业实现税收0.66亿元,同比下降26.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税收2.14亿元,同比增长33.5%。
建筑业税收地方级累计完成1.55亿元,同比下降40.2%,同口径减收1亿元,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较上年同期占比下降4.2个百分点,拉低全市地方级税收增幅3.7个百分点。前5月,建筑业税收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建筑业营业税大量清欠抬高基数所致,2017年1—5月建筑业增值税(全口径)征收1.82亿元;2016年1—5月建筑业营业税(全口径)征收3.54亿元;2015年1—5月建筑业营业税(全口径)征收2.02亿元。今年建筑业增值税与前年水平相当,去年同期由于清欠已不可比。建筑业所得税(全口径)2017年1—5月6389万元,2016年1—5月6756万元,2015年1—5月4222万元,3年未出现大幅波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快增长,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用好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向重点和民生支出倾斜。前五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5.18亿元,同比增长15.7%,增支11.5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3.1%。其中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67.97亿元,同比增长22.0%,增幅居全省第7位,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20.4%)1.6个百分点;民生支出58.76亿元,同比增长1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0%,增支6.43亿元。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1亿元,同比增长38.8%;教育支出13.94亿元,同比增长26.7%;科技支出6962万元,同比增长22.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2亿元,同比增长1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7亿元,同比增长13.8%;节能环保支出9351万元,同比增长29.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5亿元,同比增长13.4%;交通运输支出3.47亿元,同比增长5.1%。
三、工作建议
上半年临近结束,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继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实现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
(一)紧盯财政收支目标,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完善征管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全面掌握本地税源、税收潜力和新的税收增收点,强化小税种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监控分析,积极研究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于重点和大额项目支出,审核下达后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跟踪后续进展,尽量减少资金滞留。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经济稳定发展。一是支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已设立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作用,支持制造业重大转型升级项目发展,进一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尽快打造一批主业优势明显、发展态势好、核心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大服务企业力度,落实降成本措施,加大减税、降费、降要素成本力度。二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中心城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全力支持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世行贷款绿色交通项目,加快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步伐。三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确保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精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财政管理改革,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一是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行新的市与城区财政体制,调动基层积极性。加强国地税合作,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快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实行税源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二是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整合国有“四资”,做大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合理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运转类支出一般不办理结转,结转两年以内的财政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