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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外国语中学南校区用电增容配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外国语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外国语中学南校区用电增容配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焦作市外国语中学南校区院内。主要施工内容:从月季变新华右街花园支10#杆下线,经高压隔离开关、真空开关、高压计量、电缆至校园内新装一台1000KVA箱式变压器,要求配备20路低压供电装置,其中10路负荷为400A10路负荷为250A,供应商与供电部门密切配结合,完成箱变的安装、接通、测试等,满足外国语南校区供电需求。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施工单位为河南经纬电力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8.8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外国语中学提供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验收报告、谈判文件、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为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外国语中学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15,995.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09,990.95元,审减金额6,004.05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

1、                  水电费由建设单位提供,应扣除;

2、                  工程量调减。

 

 

201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