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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万元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资金下达

  近日,我市下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资金83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97万元、市级资金336万元。

    为保障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根据省政府决定和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精神,从2012年10月起,为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每人每满一年教龄每月发放10元养老补贴,省财政厅按包干基数30%予以补助。为将这一民生工程做好,市财政局比照省财政对直管县的补助比例,按测算基数的20%给予包干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