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四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趋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稳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4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59.3亿元,增长8.1%。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1.1亿元,增长17.7%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5.6%;上划省级收入0.43亿元,增长27.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7%。全口径税收完成46.65亿元,增长6%。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6.24亿元,增长6.9%。其中,上划中央四税18.48亿元,增长15.0%,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2.9%。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77亿元,为年预算的28.7%,低于时间进度4.6个百分点,增长9.4%,增收3.24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7.2%。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2.51亿元,为年预算的28.6%,低于时间进度4.7个百分点,增长6.8 %,增收0.7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1%;其中示范区完成3.01亿元,为年预算的27.4%,增长11.3%。四城区完成6.18亿元,为年预算的29.4%,低于时间进度3.9个百分点,增长20.3%,增收1.0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4%。六县市完成19.07亿元,为年预算的28.5%,低于时间进度4.8个百分点,增长7.9%,增收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5.43亿元,为年预算的29.3%,低于时间进度4个百分点,增长7.2%,增收1.7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3%,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4.55亿元,增长1.3%,占税收收入的57.2%;小税种完成10.88亿元,增长16.1%,占税收收入的42.8%。非税收入完成12.33亿元,为年预算的27.4%,低于时间进度5.9个百分点,增长14.3%,增收1.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7%。
分部门情况:全市国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10.99亿元,下降3.6%(同口径调整后),减收0.41亿元,为年预算的29.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1%;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14.45亿元,增长17.2%(同口径调整后),增收2.12亿元,为年预算的29.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3%;全市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12.32亿元,增长14.2%,增收1.54亿元,为年预算的27.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6%。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07.62亿元,增长9.2%。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收入的3.4%,增速居全省第12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9.5%)低0.1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751.25亿元,增长7.7%,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3%。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4%,增速居全省第9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8.5%)低1.3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2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69.5%)低2.2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5亿元,为年预算的40.6%,增长460.3%,增收10.2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11.9亿元,增长505.8%,增收9.93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1.8%,低于时间进度1.5个百分点,增长16.5%,增支8.89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27.9%,低于时间进度5.4个百分点,增长7.7%,增支1.2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9%;其中示范区完成3.44亿元,增长42.9%。四城区完成9.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2.8%,低于时间进度0.5个百分点,增长23.8%,增支1.7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7%。六县市完成36.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3.7%,超出时间进度0.4个百分点,增长19.4%,增支5.8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4%。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45.48亿元,增长17.6%。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6%;支出增速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8.8%)低2.3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5.6%,增长347.1%,增支9.4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11.44亿元,增长456.6%,增支9.39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趋缓,增幅回落态势明显。2015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市从年初开始财政收入出现断崖式下跌,2015年1月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2.3%,然后逐步上升,至7月份转负为正,至2015年底增长9%;2016年,从5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过渡期财政体制,增值税地方分成比例由25%变为50%,营业税调整为改征增值税,地方分成比例由100%变为50%,由于我市工业基础较好,原增值税规模相对较大,地方分成部分逐步提高。前两年的分月财政收入规模总体是前低后高,即2017年的收入基数前低后高,造成2017年以来的财政收入增速前高后低,逐步回落,前4个月的增速分别为18.3%、16.8%、12.4%、9.4%,并且继续回落趋势明显。从时间进度来看,前四月完成全年预算的28.7%,与序时进度相差4.6个百分点,形成收入缺口6.1亿元,需要以后月度逐步弥补。
(二)小税种、非税收入支撑作用明显,成为增收主力。1-4月全市税收累计完成25.43亿元,同比增长7.2%,增速较1月(20.3%)、2月(20.2%)、3月(12.7%)分别回落13.1个、13个和5.5个百分点,回落幅度较大。与全省相比,税收增幅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较上月提高2个位次。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7.3%,较上月的64.6%提高2.7个百分点,税收占比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占比2.2个百分点。
分税种看,12个税收收入项目中有9个实现正增长,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4.55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较去年同期的36.9%、上月的10.2%分别回落35.6个和8.9个百分点,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内增值税(原增值税)同比增长17.7%,企业所得税增长12.7%;改征增值税(原营业税)同比下降28.4%,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下降4.7%,营改增后减税效应明显。小税税完成10.88亿元,同比增长16.1%。增收1.51亿元,拉动税收收入增长6.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全市非税收入增长14.3%,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增收1.54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主要是市本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孟州市其他收入大幅增收所致。
(三)工业经济逐步回暖,三产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应逐步释放,煤炭、建材等原材料价格持续回升,带动全市工业税收平稳增长。一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8%,居全省第16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居全省第4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8%,居全省第3位;工业用电量增长9.4%,较上年同期(-0.8%)回升10.2个百分点。受此影响,1-4月份工业税收地方级(下同)累计完成10.24亿元,同比增长12.2%,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税收0.86万元,同比增长49.1%,拉动工业税收增长3.1个百分点;制造业实现税收8.36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税收1.38亿元,同比增长45.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税收0.87亿元,同比增长12.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实现税收1.17亿元,同比增长113.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实现税收0.73亿元,同比下降8.1%。
三产税收地方级(下同)累计完成13.68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4.3%。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税收2.04亿元,同比增长28.5%;交通运输业实现税收0.54亿元,同比下降25.0%;金融业实现税收2.72亿元,同比增长19.0%;房地产业实现税收2.71亿元,同比下降1.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税收1.49亿元,同比增长51.0%。建筑业税收累计完成1.27亿元,同比下降32.5%。
从重点税源企业来看,中旅银行实现全口径(下同)税收2.09亿元,同比增长82.8%,增收9487万元;焦煤集团实现税收8649万元,同比增长43.4%,增收2618万元;风神轮胎实现税收1.06亿元,同比下降6.2%,减收697万元;中州铝业实现税收1.3亿元,同比增长791%,增收9487万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2120万元,同比下降54%,减收2488万元;昊华宇航实现税收4301万元,同比增长772%,增收3808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6489万元,同比增长87%,增收30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快增长,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用好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向民生支出倾斜。前四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2.78亿元,同比增长16.5%,增支8.8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31.8%。其中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50.2亿元,同比增长22.6%,居全省第7位,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22.3%)0.3个百分点;民生支出44.7亿元,同比增长1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增支5.73亿元。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亿元,同比增长34.7%;教育支出10.65亿元,同比增长29.1%;科技支出4641万元,同比增长4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04万元,同比增长2.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1亿元,同比增长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9亿元,同比增长10.3%;节能环保支出7008万元,同比增长42.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34亿元,同比增长11.4%;交通运输支出2.58亿元,同比增长23.8%。
三、工作建议
二季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继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实现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
(一)紧盯财政收支目标,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完善征管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全面掌握本地税源、税收潜力和新的税收增收点,强化小税种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监控分析,积极研究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于重点和大额项目支出,审核下达后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跟踪后续进展,尽量减少资金滞留。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经济稳定发展。一是支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已设立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作用,支持制造业重大转型升级项目发展,进一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尽快打造一批主业优势明显、发展态势好、核心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大服务企业力度,落实降成本措施,加大减税、降费、降要素成本力度。二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中心城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全力支持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世行贷款绿色交通项目,加快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步伐。三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确保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精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财政管理改革,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一是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行新的市与城区财政体制,调动基层积极性。加强国地税合作,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快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实行税源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二是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整合国有“四资”,做大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合理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运转类支出一般不办理结转,结转两年以内的财政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