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于4月27日召开后,市财政局于4月29日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扶贫资金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全省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我市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建立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落实的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把扶贫资金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局的重要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位、责任明确、专人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印发整改工作方案。该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涉及我市有关问题整改执行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关于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梳理,认真做好扶贫考核通报问题重点整改和全面整改工作。
足额安排扶贫资金。针对上级要求整改的扶贫资金不足问题,该局积极与省财政厅结合,按照上级核算标准,留足留够我市2017年扶贫资金,确保完成占中央、省下达我市扶贫资金40%的整改任务。
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该局对上积极与省财政厅结合,争取扶贫资金整改政策解读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取回省财政厅印发的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下保持与各县(市)区财政局沟通渠道畅通,指导县(市)区财政局进行问题整改,切实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同时,该局相关科室加强与各自对口预算单位的沟通,督促相关市直部门尽快出台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扶贫资金问题整改任务。
加强督导检查。该局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深入8个县(市)区进行督导,确保涉及问题及时有效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