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
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党委组织部、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带动作用,支持省派第一书记开展实施驻村帮扶项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7〕32号)精神,现下达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110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为省级资金,支出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对应的项,并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关于下达2016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6〕48号)已经明确的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等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实施扶贫项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县级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到村到户资金要将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2017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 乡(镇) 派驻村 资金额度 博爱县 清化镇 南朱营村 55 武陟县 嘉应观乡 中水寨村 55 合计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