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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餐厅、卫生间及零星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餐厅、卫生间及零星维修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餐厅、卫生间及零星维修项目,要施工内容:餐厅吊顶、地面地板砖铺设、墙面刷仿瓷涂料、安装防盗门等。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6118日,竣工日期为2016128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施工单位为河南省汉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结算方式为依实结算。

资金来源:2016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的开工报告、竣工报告、施工合同、工程量签证单、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餐厅、卫生间及零星维修全部内容。

本工程审查方法为: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00,844.4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5,985.90元,审减金额24,858.59元。

五、审减原因

1、工程量的调整:

2、材料价格的调整。

 

 

 

                                            2017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