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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017年2月份工程进度款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0172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业路与中纬路交叉口。建筑面积3567.1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合同金额为5,939,283.72元,施工单位为河南荔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散水、卫生间隔断、天棚涂料、荧光灯、电视电话插座、网络插座、散热器等施工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证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0172月份申报完成投资190,723.59元,申请工程进度款152,578.87元。经审核,本月共完成投资144,199.28元,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15,359.42元(详见附表)。

 

     2017年3月21

 

审定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