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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人民中学塑胶跑道铺黑颗粒涂红颗粒面层、划线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中学塑胶跑道铺黑颗粒涂红颗粒面层、划线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中学塑胶跑道铺黑颗粒涂红颗粒面层、划线工程,位于人民中学校园内,主要施工内容:铲除塑胶跑道北侧、西北侧和西侧起皮跑道面层并重新铺黑颗粒涂红颗粒面层、划线。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61010日,竣工日期为20161019日,施工单位为河南林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36,381.20元。

资金来源: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人民中学提供的施工合同、工程签证单、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合同内各项内容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39号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和豫建设标〔201647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及市场价(工程施工当期)。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为施工合同内容。

本工程通过审查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选用和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人民中学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6,381.2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2,804.51元,审减金额3,576.69元。

五、审减原因:

工程量审减和综合单价审减。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