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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5+750和18+200两座景观闸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5+75018+200两座景观闸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5+75018+200两座景观闸工程位于焦作市新区。本次工程治理规模与内容: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5+750景观闸为橡胶坝型式,单孔净宽34m3孔,坝袋高度4.5m。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为液压升降坝型式,1孔,净宽120m。两座景观闸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5+75018+200两座景观闸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焦发改行〔201785号)、工程招标设计图册、施工图预算等资料,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并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6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工程招标设计图册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设计图册和施工图预算等资料,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原报预算金额为52,253,700.00元,其中建筑工程金额34,025,700.00元;机电设备及安装金额4,098,500.00元;金属结构及安装金额9,830,000.00元;临时工程金额4,042,900.00元;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金额256,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44,523,529.02元,其中建筑工程金额30,836,402.17元;机电设备及安装金额1,976,858.86元(其中的材料设备及安装部分暂估为1,485,658.12元);金属结构及安装暂估金额9,830,000.00元;临时工程金额1,880,267.99元。

五、重要事项说明:

1.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金额256,000.00元不属于工程实体内容,不在评审范围,本次审核结果不包含此项内容。

2.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设计图册设计深度不够,部分设备及材料型号或规格参数不明确。因市政府要求该项目实施时间节点十分紧急,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短时间内不能提供以上部分详细参数,为不影响项目进展我中心只能按该局提供的价格作为设备、材料暂估价列入该项目预算(附:材料(设备)暂估价表)。

3.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应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原则上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六、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20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