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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苏蔺水厂施工临时围墙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苏蔺水厂施工临时围墙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苏蔺水厂施工临时围墙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50mm厚泡沫夹芯彩钢板临时围墙,全长1241米,高2米,宽3米,立柱规格为80mm*80mm*1.2mm方钢等。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39号文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6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199,918.6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99,236.56元,审减金额682.10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的审减;

2、综合单价审减。

六、重要事项说明:

1、本工程属于焦作市苏蔺水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应由承包单位负担,建议在下步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明确扣除该部分费用。

2、原报告焦财审预字〔20171号文中苏蔺水厂临时围挡工程内容不执行。

 

2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