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关于焦作市中站区武汉钢铁公司废弃粘土矿(I-1区、I-2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预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焦作市中站区武汉钢铁公司废弃粘土矿(I-1区、I-2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中站区武汉钢铁公司废弃粘土矿(I-1区、I-2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焦作市西北约5km处,中站工业集聚区以北,工作区南部边界紧挨王庄村、麻掌村。治理面积约0.8246km2,主要工作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供电工程等。本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河南省焦作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款为53,950,00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设计图册、竣工图册、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等,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人工及材料价格依据投标时期及设计变更施工同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及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竣工图纸、结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中标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项目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7,459,746.53元,其中工程部分57,239,746.53,审定金额为51,991,860.07元,审减金额为5,247,886.46元。另外下线费2万元、数据库20万元属于非实体项目,不属于评审范围。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核减。

2.综合单价调整。

3.工期延误罚款。

      20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