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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规范透明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对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2016年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实施规范,政策制定及修订合宜,制度执行有力,程序合规严格,资金使用透明,群众参与广泛,社会效益明显,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最后一道“安全网”“兜底工程”的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我市出台了《焦作市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和《焦作市特殊救助脱贫实施方案》以及临时救助制度,制定实施统筹救助资源、强化政策衔接等政策措施,成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并依托全市107个乡镇(街道)的办事大厅或政务大厅设置社会救助专门受理窗口。

    资金保障方面,按救助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市财政局足额安排救助资金,去年市级配套低保资金6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50万元。各县(市)区也相应配套了社会救助资金。

    信息化建设方面,市财政局建立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及时完善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数据一致,城乡低保数据量与信息系统一致率在98%以上;建立低保等救助对象与民政统计台账,城乡低保数据量与民政统计台账一致率在98%以上;依托市智慧财税云平台,增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模块,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目前,我市低保对象信息可以和车管所、公积金、住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同时,市财政局加强对救助对象和资金执行的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定期进行指导、督导、检查,年底进行绩效考核,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3月10日,我市低保兜底脱贫工作被《中国社会报》作为民政兜底扶贫创新经验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