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开展,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院等单位的专家,对各县(市)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卫生院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各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数据的真实性、资料的完整性等情况,并进行社会群众满意度测评。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项目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服务数量逐步增加,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