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职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全市预算编制和预算公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汇总全市财政预算,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清理、整合、规范和统筹使用的意见建议;承担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批复县(市)区财政决算;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完善财政收入征管制度。一是完善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分析例会和定期通报制度。二是协调两税部门,按进度组织收入,确保完成既定收入目标。三是加强税源调查分析,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分配和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严格审核预算指标,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及时跟踪了解预算收入和执行进度,测算预算财力,统筹安排预算各类资金,确保预算正常执行。三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提前做好分配和使用方案。四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通过制度建设严控存量资金规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符合收回条件的存量资金一律收回财政。同时协调县区政府,加大清理力度。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控时间节点。
3.优化和调整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收入范围,调动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大力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4.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机制、制度和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厅和软件公司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二是组织力量到预算单位进行深入讲解、交流,让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领会政策、吃透精神,明白工作内容。三是积极推进县区级开展中期规划编制工作。
5.推进规范预算公开制。一是要求市直各单位对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查缺补漏,及时纠正。二是在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及2017-2019年财政规划时,同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及时公布市直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6.细化十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案。根据十大建设每个项目的特点和融资需求,统筹多种融资方式,有效解决投融资需求。
7.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积极与市人社部门结合,统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8.谋划和安排未来三年我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等改革与发展任务,为科学编制我市财政“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3.90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38.90万元;非税收入2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