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PPP项目 已由焦作市发改委以焦发改行二﹝2017﹞34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焦作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为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025号
2.4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为 68328.20万元,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16750m2(约合475.125亩),扣除城市道路及绿地面积后,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238935m2(约合358.4亩),校舍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5587.81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科技楼组团,教学、实训楼组团以及学生宿舍、餐厅等生活区组团等(不含体育馆、田径场等两校共享室内体育用房建筑),其中地上建筑198087.81 m2,地下建筑(地下停车场)7500 m2,绿化面积7.4万m2,停车位54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03个,地下停车位245个);容积率0.83,建筑密度22.98%,绿化率30.99%;新增校舍建设规模为189963.74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化工系教学楼以外的综合楼与科技楼,机械一系、机械二系教学楼,汽修实训基地、实习工厂、校企合作区以及餐厅、学生宿舍、大门等所有其他校舍建筑。
2.5采购内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由该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职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政府。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项目合同期限定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为68328.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130.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69.48万元,预备费4528.01万元;拟采取PPP模式(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进行融资建设,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28328.2万元组建项目公司,剩余资金拟通过申请银行中长期项目项目贷款方式取得,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约为46.34%;其中政府初始出资7235万元,社会资本出资21093.2万元。 其余由组建项目公司进行融资。
3.3项目规模:校舍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5587.81 m2,其中地上建筑198087.81 m2,地下建筑(地下停车场)7500 m2,绿化面积7.4万m2,停车位54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03个,地下停车位245个);新增校舍建设规模为189963.74 m2。
3.4项目地点:规划选址位于职业教育园区一期东临,即中原路以东、西径大道以西、丰收路以南,高压走廊以北。
3.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PPP运作模式;社会资本方负责建设,政府在建设期与运营期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合同期满后,项目移交给政府。
3.6 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补偿机制。
3.7 投资收益分配机制:项目公司收益按股权结构比例划分给出资方以及社会资本。
3.8其他采购需求: 无 。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能提交如下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经审计总资产不低于20亿,净资产额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持续盈利。
4.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4.1财务要求:
(1)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的银行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2)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为企业出具的不低于5亿元的授信证明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初步合作意向书;
4.4.2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6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6.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6.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6.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4.2、4.4.2、4.7款要求,剩余条款要求必须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成员满足。
4.7 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人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7.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391-3568920);
7.3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16日。
7.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0日上午9时。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详见附件)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焦作市丰收路与政二街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 于老师
电 话: 0391-2118938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