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中正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焦作市人民路(文昌路-待丰路)、丰收路(丰收路南水北调桥西-焦温高速路口)、新园路(光华路-牧野路)路灯施工项目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丰收路(南水北调桥-焦温高速路口)。主要工程内容有东段沿道路两侧布置两排双臂路灯,西段沿道路两侧布置两排单臂路灯,标准间距35米,灯高12米,及配套安装等。合同价为3,801,011.34元,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高力特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结算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结合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合同及变更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288,718.61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871,360.60元,审减金额417,358.01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审减、材料价格审减、综合单价审减。
1.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较多,其中合同内减少51.56万元,合同外增加58.62万元,主要因项目管理不善、设计阶段不严谨引起。
2.建议项目单位遇到类似项目应加强管理,设计阶段考虑完整,确保合同履行的严肃性。确需设计变更调整工程内容的,应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