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中正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焦作市文汇路(河南路~丰收路)路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文汇路(河南路~丰收路)路灯工程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工程范围:北起河南路,南至丰收路。双臂金属柱灯,灯杆高10米,照明电缆采用VV-06/1KV-5*16mm2电力电缆,全线沿分隔带穿CPVC75管保护敷设。路灯分支线采用BV-2.5mm2铜芯导线,杆内敷设等。合同价为1,309,738.50元,施工单位为江苏金光芒灯饰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2]356号《关于焦作市文汇路(河南路-丰收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项目概算2,037.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95.19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结算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结合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合同及变更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447,108.5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330,507.17元,审减金额116,601.35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审减、材料价格审减、综合单价审减。
六、重要事项说明及建议:
1.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较多,其中合同内减少16.41万元,合同外增加18.48万元,主要因项目管理不善、设计阶段不严谨引起。
2.建议项目单位遇到类似项目应加强管理,设计阶段考虑完整,确保合同履行的严肃性。确需设计变更调整工程内容的,应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