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一标段2016年12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位于第一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部预留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2*104m/d,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厂区建构筑物和部分配套管网,其中厂区新建1#清水池和2#清水池两个单体构筑物,总池容共16,000m3;另含送水泵房、变配电间、土方道路等辅助工程。
焦发改行二〔2015〕35号文关于焦作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批复该项目总概算为3,669.2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308.31万元。
工程主要形象进度:1#、2#池主体工程、泵房主体工程、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等完工。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已完成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证书、结合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份原报完成投资3,133,847.49元,申请工程进度款2,507,077.99元,经审查,2016年12月份该工程完成投资3,133,847.49元,按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建议支付工程进度款2,507,077.99元(详见附表)。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