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中站区解放西路北棚户区(王封冶化公司集体宿舍及住宅)改造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工程第一次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中站区解放西路北棚户区(王封冶化公司集体宿舍及住宅)改造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工程位于中站区解放西路北棚户区(王封冶化公司集体宿舍及住宅)改造项目1#楼、8#楼、12#楼内,共81套房,计3960平方米。其中1#楼48套,8#楼3套,12#楼30套,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中站区解放路与瑞丰路交叉处西北角。由焦作煤业(集团)王封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回购价款暂按单价1300元/平方米计算,总金额为5,148,000.00元。最终单价及总价由市发改委核定,并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
由于部分搬迁户拒不搬迁,原规划12#楼无法建设,经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中站分局和焦作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将12#楼位置对调到8#楼位置。经焦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已经建好的4#楼调剂3套房作为廉租房。
形象进度:1#楼、4#楼、12#楼六层主体均已经完工。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你单位提供的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回购协议、付款申请表、付款证书及回购协议变更的批复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协议约定执行。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申请支付工程款3,603,600.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协议应支付工程款3,603,600.00元(详见附表)。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