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澳华·一品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第一次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澳华·一品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位于澳华·一品园22#楼内,共136套房,计7170.4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焦辉路南侧、富康路两侧。由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回购价款暂按单价1500元/平方米计算,总金额为10,755,720.00元。最终单价由市发改委核定;最终价款附补充协议并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
形象进度:22#楼主体五层已经完工。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你单位提供的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回购协议、付款申请表、付款证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协议约定执行。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申请支付工程款3,226,716.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协议应支付工程款3,226,716.00元(详见附表)。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