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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中原路(新河桥南-黄河路)扩建工程(BT)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焦作市中原路(新河桥南-黄河路)扩建工程(BT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中原路(新河桥南-黄河路)扩建工程(BT项目)二标段工程,该标段为大沙河桥南黄河路段扩建工程。具体内容:规划红线宽度56米,已建23米宽沥青路面,沥青路面路况良好,保留已建道路作为机动车道,对原有主路面进行拓宽改造,在主路外修建绿化隔离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道路长1230米,包含道路、排水等。该工程合同工期为2013415日到2013815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款为16,779,429.00元(含融资费用),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现场签证及结算书、竣工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综合单价执行投标单价,新组价部分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231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竣工图纸内工程及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1、本项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56月送审金额17,462,964.35元,其中工程费用:16,459,710.84;误工索赔费734,000元;融资费用:269,253.51元。因误工索赔费和融资费用无法审核认定,本次评审仅就工程费用进行评审,其他费用建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时确定。

评审中现场勘验发现中原与黄河路交叉口未施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初步审定工程费用为:13,591,831.34元。

220168月,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评审2016年施工部分(中原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根据其提供的现场签证、竣工图、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对该部分工程内容进行了评审,送审金额1,242,418.13元,审定金额913,356.35元。

综合以上,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审定金额为:14,505,187.69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综合单价调整。

2.重新组价部分考虑让利;

3.索赔及融资费不予评审。

 

2017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