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引沁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2013年度工程施工I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济源市西北,思礼乡引沁革命庄管理处,蟒河渡槽防渗加固位于引沁蟒河管理处。主要工作内容为:渠道37+300-38+700段渠道清淤、渠道砼衬砌、部分浆砌石重建、堤防道路工程、东风渡槽加固、蟒河渡槽加固等。本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新乡市山河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566,611.89元。
资源来源为豫水农〔2013〕93号文批复,工程投资826万元,焦作市财政局以焦财预〔2013〕335号文下达中央基建投资和省配套资金预算指标694万元,焦作市配套资金132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提供的评审申请、合同协议书、工程签证单、竣工验收鉴定书、设计变更、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重新组价部分参考《河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工程量进行抽查核实,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原报焦作市引沁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2013年度工程施工I标段竣工结算金额为3,690,153.68元,其中工程部分3,653,081.89元,审定金额为3,580,489.15元,审减金额为72,592.74元。另外环境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临时占地补偿共计37,071.79元,该费用属于项目前期费用,不属于评审范围。
五、审减原因:
1、工程量审减。
2、综合单价调整。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