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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2014年林区灌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结算审查的批复

 

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2014年林区灌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2014年林区灌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打机井6眼,配套6座井房,安装水泵,铺设直径110PVC-M 管道,铺设电力电缆,新建阀门井、出水口等。

本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陕西省三和工程公司,合同金额为789,848.12元,合同工期为60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本工程资金来源为市财政。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提供的承诺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资料、签证单、竣工图、结算书等资料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定额执行《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合同内及签证内容。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图纸、结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中标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49,623.45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11,255.65元,审减金额38,367.80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核减;

2.单价核减。

             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