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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河南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利用河南佰丽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排出中水作为水源,通过新修混凝土引水渠道将中水送至大沙河上游,再通过沉淀池和新修生态渠道净化后流入下游主河道。施工内容为引水渠道,生态输水渠道,沉淀池,急流槽,跌水,水塘等工程。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图纸、现场签证单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水利水电预算定额200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合同内工程及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工程部分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721,492.08元,其中冲毁部分金额为528,385.81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2,837,572.77元(不含冲毁部分),审减金额为355,533.50元。其中:

该项目经现场勘察,部分工程量被洪水冲毁,现场无法看到,冲毁部分送审金额为528,385.81元,此部分金额我中心无法发表评审意见,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017年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