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及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2016〕211号)和《焦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度减贫目标和预安排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焦扶贫组〔2017〕1 号)精神,现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5322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资金列“21305”对应的项级科目。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请讲上述指标列入2017年度预算,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按照《河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及《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办〔2016〕23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附件:
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省级资金 合计 5322 沁阳市 735 孟州市 691 博爱县 886 武陟县 1106 修武县 906 中站区 446 马村区 552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