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先后下达多项国家奖助学金,助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下达201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1545.49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58.4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3.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83.532万元。二是下达2016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79.4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64.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53.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44.3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17.2万元。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旨在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其中高校每人每学年3000元、高中每人每学年2000元。
我市要求各相关学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