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876万元,这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组织部、市老促会、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的共同努力下,争取到的上级财政扶持资金。
2016年中央财政新增河南省为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之一,省财政决定在全省42个县(市)中选取10个试点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过我市相关部门多方努力,博爱县被列入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有10个试点村可以得到资金支持。同时,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修武县各有一个试点村,目前我市共有14个试点村。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市委组织部、市老促会、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五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争取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市财政局领导多次赴财政部、省财政厅沟通汇报,咨询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强化组织保障。《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市及时建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老促会、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五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召开全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县(市)一把手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
精心编制方案。在市相关部门指导下,各县(市)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坚持分级负责、县(市)为主,集体所有、村为主导,立足村情、因村施策,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等四个原则,做好14个试点村的选定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审核上报试点方案。市财政局对各县(市)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同时与市委组织部、市老促会、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联合行文上报至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获准立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876万元已下达我市各县(市),惠及5县(市)14个村,每个试点村将获得160余万元的资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这项工作开展后,我市将培育一批经济持续发展、经营特色鲜明、集体实力壮大、农民收入增加、经营制度完善、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的行政村,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对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