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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际铁路南广场自来水PE200管道迁建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城际铁路南广场自来水PE200管道迁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火车站南广场,主要工作内容为:站南路北侧自来水PE200管道迁建至南侧绿化带内,废除原管道后,重新敷设PE200管道。

资金来源为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及专项建设基金,施工单位为焦作市水务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合同金额125,600.00元,合同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结算书、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河南省2008市政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建筑工程费率,人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552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为合同内容。

本工程通过审查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合同内容完成情况,最终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31,289.65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25,600.00元,审减金额5,689.65元。

五、审减原因:

1、工程量审减;2、遵照合同类型。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