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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光明中学办公室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光明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光明中学办公室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焦作市光明中学校园内,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隔墙,重新砌墙分隔房间,新砌墙体粉刷、油漆,装防盗门等。

资金来源为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补助资金。施工单位为焦作六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5,829.00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光明中学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补充说明、结算书、现场签证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为合同约定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光明中学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5,829.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3930.02元,审减金额11,898.98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