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016年10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业路与中纬路交叉口。建筑面积3567.1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合同金额为5,939,283.72元,施工单位为河南荔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窗户、屋面卷材防水、屋面刚性层、屋面排水管和屋面出入口完成,吊顶天棚、内墙面和柱面刷涂料完成,综合布线系统(含内网)、电视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证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016年10月份申报完成投资500,511.51元,申请工程进度款400,409.20元。经审核,本月共完成投资500,511.51元,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400,409.20元(详见附表)。
2016年11月16日
附表: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2016年10月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5939283.72 | 其中工程预付款 | 预付款起扣点150万元 | |||||||||||||
1 |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 5939283.72 | 80% | 河南荔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602322.06 | 1187856.74 | 500511.51 | 400409.20 | 500511.51 | 400409.20 | 4002731.26 | 67.39% | 预付款已扣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