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绿化建设项目八标段2016年10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工程(出山口-南水北调倒虹吸段)绿化建设项目(八标段),位于丰收路至南水北调倒虹吸段,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右岸堤顶道路、停车场及绿化带挡墙工程。
大沙河带状湿地工程绿化建设项目八标段本次形象进度为:已施工堤顶步道1500米。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根据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提供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审核过的工程付款审批表,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绿化建设项目八标段2016年10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390,111.65元,申请工程进度款390,111.65元,经审查,该工程完成投资390,111.65元,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12,089.32元(详见附表)。
2016年11月7日
附表: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审查单位:(盖章) | 2016年10月份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3,515,937.36 | 486,561.08 | 390,111.65 | 390,111.65 | 390,111.65 | 312,089.32 | 798,650.40 | 22.72% | |||||||
1 |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绿化建设项目八标段2016年10月份工程进度款 | 3,515,937.36 | 80% | 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 486,561.08 | 390,111.65 | 390,111.65 | 390,111.65 | 312,089.32 | 798,650.40 | 22.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