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文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委托河南中正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焦作北朱村民居保护修缮项目二期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北朱村民居保护修缮项目二期工程,位于焦作市中站区北朱村。主要工作内容对九号院、十号院、三十六号院、五十九号院民居建筑进行加固维修,包括原残损地面拆除并换新地面,拆除屋面瓦件、望板、望砖并换新构件,屋面防水,更换椽子、樑檩等构件,内墙面抹灰,新换木构件做防腐处理等。
资金来源:豫财科〔2016〕59号文省财政厅、文物局下达2016年省级传统村落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北朱村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剩余缺口资金由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文物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配套规范、豫建设标〔2016〕24号文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和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33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缺项材料结合市场价执行。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及预算,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文物局原报预算金额1,794,276.4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378,589.25元,审减金额415,687.19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审减和材料价格审减。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