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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委党校学员餐厅防水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委党校学员餐厅防水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委党校院内,主要施工内容有:学员餐厅屋面铺贴两层防水卷材,2#楼、体育中心、报告厅屋面漏水部位铺贴一层防水卷材。

施工单位为河南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类型为单价合同。

资金来源2015年结转校园道路资金35万元,其中6.5万元调整用于餐厅房顶防水项目。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委党校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现场签证单、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合同内及现场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2,337.6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60,685.65元,审减金额为11,651.98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调减。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