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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家属院老干部活动室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市委家属院老干部活动室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焦作市解放路北侧市委家属院内,建筑面积263.76m2,二层框架结构。施工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内外装饰及配套水暖电等。

施工单位为焦作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48.6万元,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加变更。工程进度款已付至合同价的9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性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现场签证单、竣工图及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合同内及现场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31,433.0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67,826.53元,审减金额为63,606.54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扣减未施工的工程量;

2、变更工程执行让利。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