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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农办、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焦发〔2016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根据《焦作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纪要》(〔20161号)精神及市委农办《关于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的情况说明》,现下达2016年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用于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此款系一次性补助,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并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请你们严格按照《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办〔201623号)管理使用资金,实行报账制。

二、项目经县级审批后,由县扶贫办会同财政局和县委农办,及时联合将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


焦作市2016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贫困村

资金额度(万元)

武陟县

大虹桥乡

朱原村

30

中站区

龙翔街道办事处

周窑村

35

马村区

安阳城街道办事处

土门掌村

35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