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农办、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焦发〔2016〕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根据《焦作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纪要》(〔2016〕1号)精神及市委农办《关于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的情况说明》,现下达2016年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用于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此款系一次性补助,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并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请你们严格按照《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办〔2016〕23号)管理使用资金,实行报账制。
二、项目经县级审批后,由县扶贫办会同财政局和县委农办,及时联合将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
焦作市2016年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
乡镇(办事处) |
贫困村 |
资金额度(万元) |
武陟县 |
大虹桥乡 |
朱原村 |
30 |
中站区 |
龙翔街道办事处 |
周窑村 |
35 |
马村区 |
安阳城街道办事处 |
土门掌村 |
3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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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