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趋缓,支出进度基本与时间进度同步,财政收支运行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9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31.13亿元,增长11.3%。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0.63亿元,增长15.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上划省级收入0.73亿元,增长6.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全口径税收完成96.22亿元,增长8%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5.83亿元,增长11.4%。其中,上划中央四税36.07亿元,增长15.9%,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8.7%。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77亿元,为年预算的71.9%,增长8.2%,增收6.83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1.3%。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9.09亿元,为年预算的65.9%,低于时间进度9.1个百分点,下降2.9%,减收0.8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4%;其中示范区完成7.22亿元,为年预算的71%,增长8.1%。四城区完成14.27亿元,为年预算的73.9%,低于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增长14%,增收1.7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9%。六县市完成46.41亿元,为年预算的75.7%,超出时间进度0.7个百分点,增长14.7%,增收5.9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7%。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5.45亿元,为年预算的67%,低于时间进度8个百分点,增长2.3%,增收1.26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8%,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2.22亿元,增长12.6%,占税收收入的58.1%;小税种完成23.23亿元,下降9.1%,占税收收入的41.9%。非税收入完成34.32亿元,为年预算的81.7%,超出时间进度6.7个百分点,增长19.4%,增收5.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8.2%。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63.25亿元,为年预算的76.5%,增长10.6%。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7位,占全省收入的3.8%,增速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0.9%)低2.7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607.18亿元,增长9.7%,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5%,增速居全省第14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0.4%)低8.1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8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68.8%)低7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67亿元,为年预算的28.5%,下降11%,减收950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5.96亿元,下降11.4%,减收7687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1.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6%,增长14.5%,增支20.49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2.2%,低于时间进度12.8个百分点,下降5.6%,减支2.5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1%;其中示范区完成8.19亿元,增长5.1%。四城区完成18.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5.7%,超出时间进度0.7个百分点,增长14.6%,增支2.3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3%。六县市完成99.5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3%,超出时间进度9.3个百分点,增长26.3%,增支20.7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1.6%。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79.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9%,增长19.5%。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8%;支出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9.5%)低5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4.6%,下降21.9%,减支3.6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11.11亿元,下降20.9%,减支2.94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回落,收入进度全省最低。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未见减轻。1月份,由于去年基数较低原因,实现了13.9%的较高增幅;随后即开始回落,2月、3月累计增幅分别为9%和10.2%;4月、5月,因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前的税款清欠,财政收入增幅分别达到14.8%、15.1%,属今年最高和次高点;6月份,财政收入增幅开始持续回落,6月、7月、8月、9月增幅分别为12.2%、10%、9.2%、8.2%;9月增幅全年最低,且增幅继续回落趋势明显,完成全年收入增长目标难度很大。
从收入进度来看,9月底全市收入进度71.9%,低于时间进度3.1个百分点,已形成收入缺口3.8亿元;收入进度全省最低,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进度(76.8%)4.9个百分点。
从全省增幅排名来看,今年6月以来,我市的排名分别是6月第13名、7月第12月、8月第13名,已跳出后5名序列,但9月份排名第16,又重回后3名。
分级看,六县市平均增幅14.7%,收入进度75.7%,拉高全市收入增幅7.2个百分点,是全市收入保持增长的主力;四城区平均增幅14%,收入进度73.9%,拉高全市收入增幅2.1个百分点;示范区增长8.1%,收入进度71%,与全市增幅基本同步;市直增长-6%,拉低全市收入增幅1.7个百分点,收入进度64.3%,与时间进度相差1个多月,缺口3.6亿元,严重影响了全市收入增速。
(二)税收增幅波动巨大,回落明显,税收比重全省最低。从今年税收增幅走势看,呈现“几”字型走势(见图5)。1月、2月分别增长17.4%、12%;3月、4月因营改增前清欠增幅剧烈拉高,分别达到22.3%、31.2%;5月增长26.7%,维持了较高增幅;6月增长8.8%,出现断崖式下跌;7月、8月、9月增速平稳下滑,分别是4.7%、3.1%、2.3%。9月底,税收收入完成55.45亿元,进度67%,与时间进度相差近1个月,缺口6.6亿元,且因上年基数及营改增体制调整,税收增速继续下降态势明显。
从税收比重来看,9月底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8%,比上年同期(65.6%)下降3.8个百分点,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68.8%)相差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倒数第1。比上月底(62.2%)下降0.4个百分点,与二季度末持平,比去年年底(65.3)下降3.5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呈现继续下滑趋势。
分税种看,主体税种累计完成32.22亿元,同比增长12.6%,较上月底增幅15.1%下降2.5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占税收比重为58.1%,较上月底的59.7%下降1.6个百分点。
1-9月,全市增值税加营业税合计完成22.11亿元,同比增长8.9%(去年同期数已按今年的体制分成比例换算为可比口径,下同)。这个增幅包括三个因素影响,一是国内增值税完成9.77亿元,同比下降8.6%,减收0.91亿元;二是营改增减税效应,7-9月改征增值税实现1.54亿元,2015年7—9月改征增值税同口径换算为2.3亿元,同比下降33%,减税0.76亿元;三是今年全面营改增前的营业税集中清欠,是拉高增值税、营业税合计增长8.9%的唯一因素,但属一次性措施。
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5.59亿元,同比增长24.4%,增收1.1亿元。增收部分主要是电力行业和金融行业提供,华润电力(含热电)同比增收5300万元(地方级,下同)、中旅银行同比增收1600万元、神华焦作电厂同比增收1600万元。
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1.88亿元,同比增长47.6%,增收0.61亿元。增收部分主要是多氟多和佰利联限售股到期流通所致,两家企业合计增收个人所得税338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64亿元,同比增长3.2%。
(三)工业税收持续低位运行,三产税收增速回落。1-9月份,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完成37.6亿元,增长2%,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1%,较去年同期(42.1%)下降1.1个百分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税收实现税收1.97亿元,同比下降30.8%,拉低工业税收增长2.4个百分点;制造业实现税收28.76亿元,同比增长2.6%,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为31.4%,较上年同期(32%)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化工行业实现税收4.54亿元,同比增长60.7%,橡胶制品业实现税收2.68亿元,同比下降48.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实现税收6.48亿元,同比增长16.1%。
三产税收累计完成47.2亿元,增长3.8%,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51.5%,较去年同期(51.9%)下降0.4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税收8.3亿元,同比增长11.4%;交通运输业实现税收3.2亿元,同比下降4.8%;金融业实现税收8.2亿元,同比增长9.4%;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0.2亿元,同比增长18.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税收4.6亿元,同比增长65.1%。受营改增前集中清欠影响,建筑业税收累计完成6.8亿元,同比增长30.8%。
从重点税源企业来看,焦煤集团实现全口径(下同)税收1.53亿元,同比下降17.5%,减收3200万元;风神轮胎实现税收2.02亿元,同比下降51.8%,减收2.17亿元;中州铝业实现税收1.04亿元,同比下降46.4%,减收9000万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1.02亿元,同比增长229%,增收7000万元;中旅银行实现税收2.38亿元,同比增长59.2%,增收8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快增长,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与GDP考核关联“八项”支出大幅增长。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用好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向民生支出倾斜,向与GDP考核关联“八项”支出倾斜。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61.48亿元,增长14.5%,增支20.5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6%,高于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其中核算非盈利性公共服务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23.52亿元,增长25.5%;民生支出114.33亿元,增长1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6%,增支16.3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31.1%、公共安全支出增长19.3%、教育支出增长17.2%、科技支出下降8.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4.5%、节能环保支出增长36.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65.4%、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11%。
目前我市“八项”支出占全市支出比重为76.5%,较2015年底(71.8%)上升4.7个百分点,呈现财政支出向“八项”支出集中的趋势。财政收入决定财政支出,财政支出决定“八项”支出,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力紧张,“八项”支出增速过度高于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增速的情况将不可持续。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目前经济运行趋势情况看,第四季度没有大的市场变化和政策利好,财政收入形势也没有转好的迹象。同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调资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任务也在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进行改进和解决。
(一)加强财税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深入研究财税收入与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问题,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结合,开展税(费)源调查,查找收入征管中存在的盲点、盲区,抓好增长点,堵塞漏洞点,实现应收尽收。二是加快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步伐,加强涉税数据的比对分析,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防止虚收空转。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开展税源普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协税、护税的力度。四是牢牢抓住我市工业增值税基础较好,地方分成比例提高的有利时机,重点加强对缴纳增值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支持服务;高度关注多氟多等上市企业在并购、重组、法人股解禁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变化,及时解决税收就地缴纳等问题。五是加强优势企业的税收监测。确保今年发展势头较好的一批骨干企业和新增税源户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六是加大对南水北调安置房、单位集资房的盘活力度,完善证照手续,促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长。
(二)稳定现有骨干企业,招商引资要注重实效。加快落实支持工业发展28条政策措施,把保障要素、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破解融资难题,抢抓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机遇,加快实施一批传统产业技改项目,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谋划一批配套服务项目,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助推现有骨干企业赢得更大发展空间。牢牢抓住一二线城市资源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的有利时机,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筛选企业和项目,与我市优势产业相结合,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合作重组,实现快速扩张。
(三)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重点服务好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国有企业改革三大攻坚战,及时足额安排和拨付资金。二是深入研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北山治理和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征迁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制度设计和财政支持措施。三是及时兑现落实支持工业发展28条政策,继续执行存量房购房补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四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益。依法依规加快支出进度,加快待分资金分配下达,针对重点部门专项资金进度情况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尽快把资金落实到项目。五是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及时调整进展缓慢的项目预算,统筹用于重点建设领域。
(四)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二是严格预算约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民生支出,特别是重点保障脱贫攻坚、防汛救灾等重点民生工程。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跟踪国家、省政策出台情况,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政策,根据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积极测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资金需求,统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四是进一步推进全市保障房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利用棚户区货币化安置、PPP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方筹资,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保障房建设。五是认真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工程,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投入,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六是认真落实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七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改善和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与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