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装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室内地面、顶面装饰改造、墙面乳胶漆、陶瓷踢脚线、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及暖气管道刷漆、保温工程等。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4〕527号文《关于转发下达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中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进行组价,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不足部分市场询价,依据豫建设标〔2016〕24号文、豫建设标〔2016〕47号文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图纸及预算书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河南省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383,323.52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24,579.54元,审减金额58,743.98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的调整;
2.定额子目的调整。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