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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一、二标段)2016年5月份进度款审查的意见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一标段)20165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位于焦作市市区东南,紧邻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南围墙,二污南侧围墙以南与市区排灌泄洪河道-新河以北之间的区域。建设规模10m3/d,采用“前置缺氧A/A/O+混合絮凝高效沉淀+活性砂过滤”污水处理工艺及“深度脱水”污泥处理工艺。

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标段中标金额为6,728.09万元,第二标段中标金额为3,718.22万元,两个标段中标单位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焦发改投资2013477号文《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批复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0,879.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940.85万元。

资金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一标段工程形象进度:一、二标段基本完成,处于调试阶段。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付款审批表及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一标段原报完成投资2,426,846.56元,申请工程进度款1,941,477.24元,经审查,该工程完成投资2,426,846.56元,按合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941,477.24元(详见附表)。  

 

 

                                           2016年7月1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表:

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2016年5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  (盖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单位名称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总造价 付款比例 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申请工程款 审定本次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款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04,463,149.18     70,333,753.05 2,426,846.56 1,941,477.24 2,426,846.56 1,941,477.24 72,275,230.29 69.19%  
1 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一标段 67,280,947.22 80%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4,322,890.98 1,439,136.66 1,151,309.32 1,439,136.66 1,151,309.32 45,474,200.30 67.59%  
2 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二标段 37,182,201.96 26,010,862.07 987,709.90 790,167.92 987,709.90 790,167.92 26,801,029.99 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