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大沙河中原路两侧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施工IX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大沙河中原路两侧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是焦作市城市水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焦作市城市水系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纪要,本工程IX标段仍由原20年一遇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单位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继续完成施工任务。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机械挖运土方,堤防土方清基,堤防土方填筑等。
资金来源为:焦发改行三〔2015〕420号文批复资金6,672.35万元。
截止目前焦作市大沙河中原路两侧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施工IX标段已经完成土方挖运、堤防清基、堤防填筑等。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焦作市城市水系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纪要、施工合同、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等资料,并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大沙河中原路两侧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施工IX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7,883,845.95元,申请工程进度款6,307,076.75元。经审核,IX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完成投资7,883,845.95元,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6,307,076.75元(详见附表)。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焦作市大沙河中原路两侧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施工IX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6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0.00
7,883,845.95
6,307,076.75
7,883,845.95
6,307,076.75
6,307,076.75
1
焦作市大沙河中原路两侧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施工IX标段
80%
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
0.00
7,883,845.95
6,307,076.75
7,883,845.95
6,307,076.75
6,307,07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