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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概况

 

一、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主要职责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内设办公室、会计科、支付科、监督审核科、计划管理科五个职能科室。

主要职责是:

1、组织执行年度市级预算,分析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受市政府委托,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2、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组织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管理市本级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资金、政府性基金等。

3、贯彻执行《预算法》及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研究制定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市级财政资金的有序调度和统一拨付。负责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5、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

6、负责管理市级财政银行开户,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7、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8、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9、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等。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决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1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2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2015年决算公开(5张表).xls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doc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doc

 

第三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年收入总计261.56万元,支出总计   259.61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基本持平,支出增加17.94万元,增加7.4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更新办公设备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本年收入合计26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73万元,占87.83%;其他收入31.83万元,占12.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本年支出合计2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1万元,占67.53%;项目支出84.28万元, 占32.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29.73万元,支出总决算244.99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万元,增长3.02%、支出增加36.15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更新办公设备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73万元,支出决算为24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73万元,占93.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5万元,占6.64%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类)。年初预算为213.4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和结余15.26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76.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2.7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5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完成预算的22.7%,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25批次、人200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减少2.5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8万元,比 2014年增加10.3%,主要原因:更新会议室设备和办公电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1231日,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151220日全部封存上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是指财政预算执行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财政预算执行局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财政国库业务(项):是指财政预算执行局用于财政国库的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