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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概况

 

一、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全市预算编制和预算公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汇总全市财政预算,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清理、整合、规范和统筹使用的意见建议;承担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批复县(市)区财政决算等。

二、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决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1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2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批复05表)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收入总计55.47万元,支出40.2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39.09万元,下降41.33%,支出减少26.88万元,下降40.04%。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治税专项经费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本年收入合计55.4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本年支出合计4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万元,占13.59%;项目支出34.79万元,占86.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收入总计55.47万元,支出40.2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39.09万元,下降41.33%,支出减少26.88万元,下降40.04%。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治税专项经费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47万元,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8%,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7万元,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36.51%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9.92万元,下降59.37%,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市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3万元,完成预算的62.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年度内公车改革车辆减少所致。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3.95万元,下降37.3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年度内公车改革车辆减少所致。

(三)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完成预算的2%,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3批次、27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5.97万元,下降97.39%,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9万元,比 2014年减少27.79万元,下降44.4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等业务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年12月31,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51220日全部封存上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