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关于焦作市光明中学围墙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光明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光明中学围墙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阳区人民路与长恩路交汇东北角。主要工作内容:新建围墙。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0万元,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光明中学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单价执行豫建标定〔20167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豫建标定〔201613号文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及相关费用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及预算,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光明中学原报预算金额为346,956.6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45,808.37元,审减金额1,148.29元。

根据市光明中学预算报送情况,本次报送修正内容主要为税金执行增值税政策。原出具的焦财审预字〔20165号文作废。

根据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质量鉴定报告,确认原围墙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对原施工单位追责补偿用于新建围墙。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材料价格审减。

 

 

            20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