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文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搬迁复建郑焦铁路火车站南广场孔庙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搬迁复建郑焦铁路火车站南广场孔庙工程地处焦作市火车站南广场西侧,工程内容为原建筑拆除后,再复建山门、东西厢房、大殿。
工程形象进度:该工程基础、墙体砌筑、木结构已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文物局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已完成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证书及结合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完成投资1,830,374.37元,申请工程进度款1,006,705.90元,经审查,该工程完成投资1,830,374.37元,按合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915,187.19元(详见附表)。
2016年9月13日
送: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附表: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9月份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830,374.37
549,112.31
1,830,374.36
1,006,705.90
1,613,158.32
915,187.19
1,464,299.50
80.00%
1
焦作市搬迁复建郑焦铁路火车站南广场孔庙工程
1,830,374.37
80%
河南省天杰古建园林有限公司
549,112.31
1,830,374.36
1,006,705.90
1,613,158.32
915,187.19
1,464,299.50
80.00%
已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未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