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硬化地面改造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硬化地面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校园现有水泥地面拆除后新建,增加盲道、道沿石,更新排水管道等。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的图纸、工程预算书、补充说明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配套规范、豫建设标〔2016〕24号文及豫建设标〔2016〕47号文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建筑工程费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费率;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19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3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图纸及补充说明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及预算,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原报预算金额805,850.4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687,313.49元,审减金额118,536.95元。
本工程审定金额中含材料暂估价,主材暂估价部分:3cm厚花岗岩广场砖暂按110元/m2,10cm厚花岗岩盲道砖暂按150元/m2,应在招标时明示。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2.定额子目调整;3.主材价格调整。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