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第十二中学校园路面、水沟等修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校园路面、水沟等修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将破损、断裂的水泥地面进行修缮,铺设8cm沥青面层;加固水沟墙壁及盖板、清淤和安装透水篦子等。该工程合同价为132,839.17元,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2日,施工单位为焦作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
资金来源:生均经费补助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第十二中学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合同内及现场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34,755.9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28,285.51元,审减金额为6,470.39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调整工程量。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