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016年7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业路与中纬路交叉口。建筑面积3567.1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合同金额为5,939,283.72元,施工单位为河南荔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强电穿线、弱电预埋管、暖气管和消防水箱已安装完成,地板砖(二层、三层、五层、三层西部、六层西部、楼梯间)已完成,门窗基本完成,卫生间内墙砖已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证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016年月份申报完成投资937,205.59元,申请工程进度款 749,764.47元。经审核,本月共完成投资928,616.66元,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742,893.33元(详见附表)。
四、审减原因:
工程量审减。
2016年9月2日
附件: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审查单位:(盖章) | 2016年8月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5939283.72 | 其中工程预付款 | 预付款起扣点150万元 | |||||||||||||
1 |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 5939283.72 | 80% | 河南荔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859428.73 | 1187856.74 | 937205.59 | 749764.47 | 928616.66 | 742893.33 | 3602322.06 | 60.65% | 预付款已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