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实验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实验中学低压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实验中学低压设施改造工程位于市解放路焦作市实验中学。主要施工内容:对焦作市实验中学原有800KVA变压器出线至宿舍楼、南教学楼两处低压配电柜进行搬迁改造。
资金来源: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实验中学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19号文,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3期、豫建标定〔2016〕13号文,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实验中学原报预算金额为159,957.08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19,972.50元,审减金额39,984.58元。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勘验审核工程量);
2、材料价格的调减;
3、定额子目的调整。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