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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简 要 分 析

 

 

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支出进度持续加快,财政收支运行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8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16.79亿元,增长13.4%。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6.91亿元,增长19.7%,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6%;上划省级收入0.67亿元,增长5.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2.2亿元,增长13.6%。其中,上划中央四税32.99亿元,增长21.1%,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9.4%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21亿元,为年预算的63.5%,增长9.2%,增收6.66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0.6%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5.82亿元,为年预算的58.5%,低于时间进度8.2个百分点,下降3.0%,减收0.7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6%;其中示范区完成6.42亿元,为年预算的63.1%,增长8.6%。四城区完成12.39亿元,为年预算的64.2%,低于时间进度2.5个百分点,增长11.5%,增收1.2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6%。六县市完成41.0亿元,为年预算的67.0%,超出时间进度0.3个百分点,增长17.7%,增收6.1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8%。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49.27亿元,为年预算的59.0%,低于时间进度7.7个百分点,增长3.1%,增收1.5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2%,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9.44亿元,增长15.1%,占税收收入的59.7%;小税种完成19.84亿元,下降10.6%,占税收收入的40.3%。非税收入完成29.94亿元,为年预算的72.7%,超出时间进度6个百分点,增长20.8%,增收5.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7.8%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99.14亿元,为年预算的67.9%,增长10.4%。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8位,占全省收入的3.8%,增速居全省第13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0.9%)低1.7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452.75亿元,增长9.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2%。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4%,增速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0.4%)低7.3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69.9%)低7.7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9亿元,为年预算的24.8%,下降0.7%,减收45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5.2亿元,增长4.5%,增收0.22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4.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5.2%,增长12.3%,增支14.7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1.1%,低于时间进度15.6个百分点,下降5.6%,减支2.1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5%;其中示范区完成7.02亿元,增长2.9%。四城区完成15.9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7.3%,超出时间进度0.6个百分点,增长12.4%,增支1.7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8%。六县市完成83.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3.4%,超出时间进度6.7个百分点,增长22.2%,增支15.1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1.7%。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25.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7.5%,增长14.9%。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9%;支出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5.4%)低3.1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1.6%,下降11.5%,减支1.5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10.02亿元,下降8.9%,减支0.98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今年以来,在宏观经济环境仍未根本好转的形势下,各级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9.21亿元,总量居全省第8位,较上月提高2个位次,增长9.2%,增速居全省第13位。非税收入增长20.8%,增速居全省第4位,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2.1%8.7个百分点,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部门强化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堵塞漏洞,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缴力度,1-8月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累计完成11.62亿元,增长64.1%,增收4.54亿元。

(二)税收增幅持续回落,税收比重依然偏低。1-8月份,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9.27亿元,增长3.1%,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上月分别回落19.2个、5.7个和1.6个百分点,主要是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前,营业税较快增长带动下,我市税收收入增幅较高,实施到位后,减税效应逐步显现。1-8月份全市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同比增长11.6%,分别比1-5月份(37.5%)、1-6月份(18.4%)、1-7月份(15.9%)回落25.9个、6.8个和4.3个百分点。分税种看,主体税种累计完成29.44亿元,增长15.1%,增速居全省第7位,增收3.86亿元,五大税种均保持正增长态势;小税种累计完成19.84亿元,下降10.6%,增速居全省第17位,主要为耕地占用税下降31.8%,减收2.89亿元,原因是上年耕地占用税集中入库,基数较高。

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2%,较上年同期66.2%下降4个百分点,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69.9%)低7.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6位。分级看,市本级比重为63.5%,区级为81.8%,县级比重为55.4%

   (三)工业税收低位运行,三产税收增幅较高。1-8月份,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完成33.72亿元,增长1.3%,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1.1%,较去年同期(45.7%)下降4.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煤炭行业税收下降30.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69.2%,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降48.3%,电气机械和器材增长108.2%。三产税收快速增长,1-8月份累计完成41.89亿元,增长20.3%,增速较上月提升12.2个百分点,三产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51.0%,较去年(47.8%)上升3.2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金融业分别增长19.2%13.4%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稳增长,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努力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34.78亿元,增长12.3%,增支14.7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5.2%,低于时间进度1.5个百分点。其中核算非盈利性公共服务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00.86亿元,增长18.6%,增支15.81亿元;民生支出95.12亿元,增长1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6%,增支11.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5.0%、公共安全支出增长18.8%、教育支出增长1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11.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3.6%、节能环保支出增长92.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51.5%、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12.1%、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增长150.1%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我市面临经济转型和环保治理双重压力,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入中低速增长,财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半年,随着“营改增”减税效应的逐步显现以及全市工业税收持续低位运行,预计后几个月财政收入增幅将持续回落。同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调资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任务也在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进行改进和解决。

   (一)加强财税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深入研究财税收入与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问题,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结合,开展税(费)源调查,查找收入征管中存在的盲点、盲区,抓好增长点,堵塞漏洞点,实现应收尽收。二是加快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步伐,加强涉税数据的比对分析,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防止虚收空转。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协税、护税的力度。四是牢牢抓住我市工业增值税基础较好,地方分成比例提高的有利时机,重点加强对缴纳增值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支持服务;高度关注多氟多等上市企业在并购、重组、法人股解禁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变化,及时解决税收就地缴纳等问题。五是加强优势企业的税收监测。确保今年发展势头较好的一批骨干企业和新增税源户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六是加大对南水北调安置房、单位集资房的盘活力度,完善证照手续,促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长。

   (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重点服务好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国有企业改革三大攻坚战,及时足额安排和拨付资金。二是深入研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北山治理和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征迁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制度设计和财政支持措施。三是及时兑现落实支持工业发展28条政策,继续执行存量房购房补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四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益。依法依规加快支出进度,加快待分资金分配下达,针对重点部门专项资金进度情况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尽快把资金落实到项目。五是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及时调整进展缓慢的项目预算,统筹用于重点建设领域。

   (三)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二是严格预算约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民生支出,特别是重点保障脱贫攻坚、防汛救灾等重点民生工程。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跟踪国家、省政策出台情况,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政策,根据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积极测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资金需求,统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四是进一步推进全市保障房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利用棚户区货币化安置、PPP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方筹资,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保障房建设。五是认真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工程,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投入,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六是认真落实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七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改善和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与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