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市财政局党组的指导。2015年5月30日,经换届选举产生本届机关委员会,共由9人组成。目前,归属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共9个(7个党支部、1个党总支和1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管理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党员247名。
机关党委分工如下:
书记:刘新全;
副书记:滑爱萍(专职)、刘兆东(兼职);
组织委员:刘自胜;宣传委员:张海涛;
纪检保密委员:程道忠;工会委员:马志贤;
青年委员:王磊;妇女委员:张丽丽;
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近年来,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在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局党组的指导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财政党员干部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五型机关”为目标,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团结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热情高效服务预算单位和基层群众,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会计委派、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监督、收支两条线等多项财政改革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由于党建工作突出,市财政局机关党委连续多年受到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表彰,先后被市委和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多名党员干部荣获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